一、根據董事會提出的戰略目標,組織制定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與經營方案,并推動實施
二、編制公司的年度生產經營計劃、財務預算和投資方案,組織實施董事會授權或批準的年度生產經營計劃、財務預算和投資方案,保證經營目標和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三、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在授權范圍內,代表公司簽署對外合同、合約,審批、處理公司各項事務。
四、搞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依法維護企業、股東和職工的利益,正確處理企業與股東、職工、債權人和客戶等之間的相互關系。
五、、實施公司的總體戰略。組織實施公司的發展戰略,發掘市場機會,領導創新與變革。
六、、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負責與董事長保持良好溝通,定期向董事長匯報經營戰略和計劃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機構和人員調配情況及其他重大事宜;領導建立公司與客戶、供應商、合作伙伴、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機構、金融機構、媒體等部門間順暢的溝通渠道;領導開展公司的社會公共關系活動,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領導建立公司內部良好的溝通渠道。
七、主持集團公司日常經營工作。負責公司員工隊伍建設,選拔中高層管理人員;
八、向董事會提出企業的更新改造發展規劃方案、預算外開支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