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小麥的相關術語和定義、分類、質量要求、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標識,以及包裝、儲存和運輸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收購、儲存、運輸、加工和銷售的商品小麥。
本標準不適用于本標準分類規定以外的特殊品種小麥。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 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往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準。
GB 2715 糧食衛生標準
GB / T 490 糧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檢驗 一般規則
GB 5491 糧食、油料檢驗 扦樣、分樣法
GB / T 492 糧食、油料檢驗 色澤、氣味、口味鑒定法
GB / T 493 糧食、油料檢驗 類型及互混檢驗法
GB / T 494 糧食、油料檢驗 雜質、不完善粒檢驗法
GB / T 497 糧食、油料檢驗 水分測定法
GB / T 5498 糧食、油料檢驗 容重測定法
GB 13078 飼料衛生標準
GB / T 21304 小麥硬度測定 硬度指數法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容重 test weight
小麥籽粒在單位容積內的質員,以克每升(g/L) 表示。
3.2
不完善粒 unsound kernel
受到損傷但尚有使用價值的小麥顏粒,包括蟲蝕粒、病斑粒、破損粒、生芽粒和生霉粒。
3.2.1
蟲蝕粒 injured kernel 被蟲蛀蝕,傷及胚或胚乳的顆粒。
3.2.2
病斑粒 spotted kernel
拉面帶有病斑,傷及胚或胚乳的顆粒。
3.2.2.1
黑胚粒 black germ kernel
籽粒胚部呈深褐色或黑色,傷及胚或胚乳的顆粒。
3.2.2.2
赤對病粒 gibberella damaged kernel
籽粒皺縮,呆白,有的粒面呈縈色,或有明顯的粉紅色霉狀物,間有黑色子囊殼。
3.2.3
破損粒 broken kernel
壓扁、破碎,傷及胚或胚乳的顆粒.
3.2.4
生芽粒 sprouted kernel
芽或幼根雖未突破種皮但胚部種皮已破裂或明顯隆起且與胚分離的顆拉, 或芽或幼根突破種皮不超過本顆粒長度的顆粒。
3.2.5
生霉粒 moldy kernel粒面生霉的顆粒。
3.3
雜質 foreign material
除小麥粒以外的其他物質,包括篩下物、無機雜質和有機雜質。
3.3.1
篩下物 throughs通過直徑 1.5mm圓孔篩的物質。
3.3.2
無機雜質 inorganic impurity砂石、煤清、磚瓦塊、泥土等礦物質及其他無機類物質。
3.3.3
有機雜質 organic impurity
無使用價值的小麥, 異種糧粒及其他有機類物質。
注: 常見無使用價值的小麥有: 霉變小麥、生芽粒中芽超過本顆粒長度的小麥、線蟲病小麥、腥黑德病小麥等顆粒。
3.4
色澤、氣味 colour snd odour一批小麥固有的綜合顏色、光澤和氣味。
3.5
小麥硬度 wheat hardness小麥籽粒抵抗外力作用下發生變形和破碎的能力.
3.6
小麥硬度指數 wheat hardness index
在規定條件下粉碎小麥樣品.留存在篩網上的樣品占試樣的質量分數,用 HI表示。硬度指數越大,表明小麥硬度越高,反之表明小麥硬度越低。
4、分類
4.1 硬質白小麥 種皮為白色或黃白色的麥粒不低于90%, 硬度指數不低于60 的小麥.
4.2 軟質白小麥種皮為白色或黃白色的麥粒不低于90%, 硬度指數不高于45 的小麥。
4.3 硬質紅小麥種皮為深紅色或紅揭色的麥粒不低于90%, 硬度指數不低于60 的小麥。
4.4 軟質紅小麥種皮為深紅色或紅揭色的麥粒不低于900a , 硬度指數不高于45的小麥。
4.5 混合小麥不符合4.1至4.4規定的小麥。
5、質量要求和衛生要求
5.1 質量要求各類小麥質量要求見表 1 ,其中容重為定等指標, 3 等為中等。
表1 小麥質量要求等級 容重/(g/L) 不完善粒/ % 雜質/ % 水分/ % 色澤、氣味 總量 其中: 礦物質
1 ≥790 ≤6.0 ≤1.0 ≤0.5 ≤12.5 正常 2 ≥770 3 ≥750 ≤8.04 ≥7305 ≥710 ≤10.0等外 <710 注:“一”為不要求。
5.2 衛生要求
5.2.1 食用小麥按 G B 2 7 1 5 及有關規定執行。5.2.2 飼料用小麥按 G B 1 3 0 7 8 及有關規定執行。5.2.3 其他用途小麥按有關標準和規定執行。5.2.4 植物檢疫按有關標準和規定執行。
6、檢驗方法
扦樣、分樣: 按GB 5 4 9 1 執行。色澤、氣味檢驗: 按G B / T 5 4 9 2執行。小麥皮色檢驗: 按G B / T 5 4 9 3 執行。小麥硬度檢驗: 按G B / T 2 1 3 0 4執行。雜質、不完善粒檢驗: 按G B / T 5 4 9 4執行。水分檢驗: 按 G B / T 5 4 9 7 執行。容重檢驗, 按G B / T 5 4 9 8 執行。
7、檢驗規則
7.1 檢驗的一般規則按GB/T 5490執行。
7.2 檢驗批為同種類、同產地、同收獲年度、同運輸單元、同儲存單元的小麥。
7.3 判定規則: 容重應符合表 1 中相應等級的要求,其他指標按有關規定執行。
8、標簽標識
應在包裝物上或隨行文件中注明產品的名稱、 類別、 等級、 產地、收獲年度和月份。
9、包裝、儲存和運輸
9.1 包裝
包裝應清潔、牢固、無破損,封口嚴密、結實,不應撤漏;不應給產品帶來污染和異常氣味。
9.2 儲存
文章來源:2011年9月面粉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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