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區市場監管局
關于規范餐飲服務業價格的提醒書
全區各餐飲服務經營者:
為規范餐飲服務業價格管理,引導和促進餐飲業健康有序發展,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規定,現就全區規范餐飲業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如下:
一、要增強守法意識,強化價格自律。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自覺加強價格行為自律,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要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用好自主定價權,統籌考慮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需情況合理定價。
二、要執行明碼標價。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可以采取標價牌、價目表(冊)、展示板、電子屏幕、商品圖片展示、菜譜等有效方式,以顯著方式標示所經營全部商品的品名、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服務收費等內容,價格變動時要及時調整。不得拒絕或不履行價格承諾,嚴禁收取未標明的費用。餐飲經營者提供的時令菜品,必須標明價格,不得使用“時令價”等模糊標注。
三、經營者促銷要真實。規范促銷打折等優惠活動,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如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打折等)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不得設置霸王條款,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先消費后結算的服務項目,應先行告知,列出具體收款項目和價格,提請消費者予以確認。
四、通過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提供餐飲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在電子終端的服務主頁和單品詳情頁面進行明碼標價,標明商品的品名、價格、送餐費、包裝費等內容;給予優惠的,應當同時標明優惠方式。
即墨區市場監管局
2025年2月11日